亲爱的家属:
您好!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监狱服刑人员的家属有权进行探视。为确保探视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探视对象
- 监狱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。
- 监狱服刑人员的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等亲属。
- 监狱服刑人员的监护人。
二、探视时间
探视时间为每月的特定日期,具体日期如下:
- 第一周:星期六上午9:00至11:30
- 第二周:星期日上午9:00至11:30
- 第三周:星期六上午9:00至11:30
- 第四周:星期日上午9:00至11:30
特殊情况需调整探视时间的,请提前向监狱管理部门申请。
三、探视地点
监狱内指定的探视室。
四、探视要求
- 探视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等。
- 探视人员需遵守监狱规定,服从监狱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- 探视过程中,不得携带违禁品,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。
- 探视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,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。
- 探视时,请保持室内整洁,不得大声喧哗。
五、注意事项
- 监狱服刑人员的健康状况如有变化,监狱管理部门将及时通知家属。
- 监狱服刑人员如有特殊需求,家属可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- 如有其他疑问,请拨打监狱咨询服务电话:[电话号码]。
我们衷心希望家属能够积极配合监狱工作,共同关心、帮助服刑人员改造,使其早日回归社会。
敬请周知!
六、联系方式
监狱管理部门联系人:[姓名] 联系电话:[电话号码] 电子邮箱:[邮箱地址]
监狱名称: 监狱地址: 邮政编码:[邮政编码]
[监狱公章] [通知发布日期]